关于加强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
2022-05-30各院系:
近日,在京某高等学校实验室发生实验安全事故,造成1名学生受伤。为吸取事故教训,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,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,现将近期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以及实验室负责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,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工作
各院系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总体原则,落实本单位所辖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;各院系要加强所辖实验室开放审批管理,本着“谁开放、谁负责”原则,落实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。
从5月31日起,各实验室、各院系以及学校按以下规定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并严格执行安全隐患闭环整改管理规定:
1.实验室自查方面,要求所有开放的实验室(含文理科)开放期间每天自查一次,并向所在院系报备;
2.院系检查方面,要求环境学院、理学院化学系、理学院物理系、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每天对所辖实验室进行1次安全检查,其他院系每周对所辖实验室进行1次安全检查,检查方式可以以线上的形式进行,但必须有1名住校人员在现场协助检查;
3.学校检查方面,除了统一安排的检查,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住校人员每天对实验室进行2次抽查。
检查项目可参考学校统一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表,各实验室以及院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。
环境学院、理学院化学系、理学院物理系、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每天将实验室和院系检查情况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后报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;其他院系每周五将本周实验室和院系检查情况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后报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。
疫情防控期间,所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在线。
二、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工作
要加强实验场所易燃易爆、易制毒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,加强镁、锌等金属粉末的安全管理,加强实验场所用电、用气、用水的安全管理,加强气瓶、加热设备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备管理,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。
以下三类情况应暂停实验:
1.危险系数较高的实验项目,在实验室负责老师无法现场指导的情况下应暂停实验;
2.有重大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的实验室,在整改完成前应暂停一切实验;
3.产生大量危险废物的实验项目,在危险废物清运工作恢复正常以前暂停实验。
三、严格做好实验室准入管理
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情况登记;对于人员过于密集的实验室,要错峰进入,保持安全距离,遵守防疫规定;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,不得在实验室举办聚集性活动。
四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
各实验室和各院系应针对实际情况加强安全教育,重点培训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废物、气瓶、各类事故应急措施等的相关安全知识及管理要点,为学生实验提供指导和帮助,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。环境学院、理学院化学系、理学院物理系、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在6月4日前参加一次安全培训。
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
2022年5月30日